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龙华分厅,注册或登录系统后,选择“部门服务”—“区委组织部”,找到本项业务进入在线办理页面,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或上传申报资料。
二、网上预审
网上接件人员对材料进行网上预审。
三、预审通过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审通过;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驳回。
四、现场申请
申请人接收到网上系统或短信提示预审通过后,按照要求将纸质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到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
五、现场初审
现场接件人员确认申请人网上申请已预审通过,则对纸质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网上申请已预审通过,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网上申请未预审通过,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驳回或要求补齐补正。
六、审查
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奖励补贴等各项综合保障资金事项进行审定,按规定和程序审批。其中属于奖励补贴、医疗保险费用等资金申请,由区组织部门进行复核后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属于免租人才住房的申请,由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落实;属于住房安居补贴的申请,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后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属于推荐龙舞华章计划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的申请,由区组织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按职能负责落实;属于子女入学和医疗保健有关事项的申请,分别由区教育和卫计部门负责落实。
七、决定
龙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各项资助或相关保障,按规定和程序审批。
八、决定公开
经审批决定予以资金补贴的项目,奖励补贴和住房安居名单分别由政府门户网站区委组织部专栏(http://www.szlhq.gov.cn/lhxinqu/zfxxgkzl/bmxxgkml/zzrsj44/dtxx79/tzgg725/index.html )、区住建局专栏(http://www.szlhq.gov.cn/lhxinqu/zfxxgkzl/bmxxgkml/csjsj18/dtxx81/tzgg39/index.html )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和程序进行资金拨付。其他事项由各部门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