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调查研究、综合情况、收集信息,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二)负责区委、区政府各类文件和有关综合材料的起草、审核和印发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各类公文、函件的处理工作。 (三)负责区委、区政府各类会议和公务活动的安排、协调、会务统筹和会议纪要整理工作。 (四)组织并承担区委、区政府各类课题和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 (五)负责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行政复议和法律顾问工作。 (六)负责外事(港澳)工作。 (七)负责党史资料的征集、编撰和研究工作;负责地方史志编纂和《龙华区年鉴》的编辑工作;负责档案工作的行政管理及指导工作。 (八)负责区委、区政府的印鉴管理及机要、保密工作。 (九)负责区委、区政府各类会议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各种文件、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的催办、督办工作;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