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龙华区校外午托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对申请正式设立的深圳市龙华区乐尚午托中心资格和条件进行了全面审查核实,经研究,拟同意正式设立,现予以公示。
午托中心名称 |
地址 |
建筑面积(㎡) |
设立者 |
负责人 |
午托范围 |
午托规模(人) |
深圳市龙华区乐尚午托中心 |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1866北区21号功能用房 |
250 |
王杰 |
王杰 |
午休、午餐(外买配餐) |
60 |
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我局(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106室,邮编:518109)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民办与职业成人教育科电话:21042979。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