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中、中小学校:
现将《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2016年高考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具体安排事项如下:
一、深圳户籍“低保家庭”学生高考资助
(一)申请条件
2016年度新区范围内考取各类全日制高校的“低保家庭”学生,凡持有深圳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证》(低保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均可申请资助。
(二)资助标准
本年度考取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以及第三批专科学校的学生分别给予发放2500元、2000元及1000元的资助金。
(三)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低保家庭”学生高考资助申请表》(附件2),由原就读学校加盖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深圳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证(低保证件应在有效期内),验原件收复印件;
4.申请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验原件收复印件;
5.申请人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二、病故教师子女高考资助
(一)申请条件
新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机构中原在职在编的教师,在职期间病故或因公意外伤亡的,其子女在本年度考取各类全日制高校,可通过教师原就职的学校申请资助。
(二)资助标准
本年度考取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以及第三批专科学校的学生分别给予发放4000元、3000元及1000元的资助金。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深圳市病故教师子女高考资助申请表》(附件3),由病故教师原任职学校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申请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4.申请人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时间:9月1日-9月30日,请各有关学校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申报。
(二)材料报送:10月10日前学校将材料报新区教育管理办公室211室,由教管办审核汇总后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
(三)资金发放:经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及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合格后,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高考资助金直接打入申请人银行账号,并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
附件:1. 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2016年高考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 深圳市低保家庭学生高考资助申请表.docx
3.深圳市病故教师子女高考资助申请表.docx
深圳市龙华新区教育管理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
(联系人:周雷,联系电话:23336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