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专题 > 生育收养 > 生育服务 > 常见问题

积分入户、人才引进还需要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吗?

[我要收藏]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09日    来源: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答:依据《深圳市计划生育若干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0号)第十一条  有关部门应当核查下列人员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一)拟录(聘)用、调入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积分入户,人才引进入户,随迁入户、子女出生入户,办理购买或者租赁保障性住房,办理子女新生入园、 入学、转学、少儿医保等5类事项不在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拟录(聘)用、调入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在街道计生部门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内容纠错]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