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龙华区中心医院绩效管理,提高医院经济和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总会计师制度的通知》(深卫计发〔2016〕73号)、《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卫计发〔2015〕48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龙华区中心医院总会计师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龙华区中心医院总会计师1名
二、职位说明
1.按照国家《总会计师条例》及有关规定,总会计师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协助院长全面负责医院会计管理和财务管理,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成本核算、经济运行分析与监测、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参与规划发展、风险防范、内部绩效以及内部控制等管理。
2.总会计师由龙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聘任并委派至龙华区中心医院总会计师岗位工作。
3.总会计师聘期一般为四年,首次任职试用期为一年,聘期中如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工作的,予以解聘;聘期结束,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续聘或解聘。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职员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诚信敬业;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卫生经济管理能力和财会工作管理经验;
3.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职业操守;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会计、审计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
6. 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在单位财务会计、审计、物价收费、资产管理等相关岗位工作时间5年以上,且担任财会、审计部门负责人3年以上。
本公告涉及资格条件时间均截至2017年12月31日,均包含本数。
四、报名方法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3.现场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518室);
联系人:何女士,电话:23336265。
4.报名材料
(1)报名表(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等证书原件(办理聘任手续需验证)、复印件各1份;
(3)在历任岗位上的主要工作业绩自述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如有获奖成果,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二)招聘程序
龙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考核、考察程序,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委托第三方命题及评卷。龙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笔试的监督工作。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考生进行面试,报名人数不超过5人的,则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题目为结构化面试。
3.总成绩发布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龙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考察情况决定考察人选。
总成绩及考察公告于面试10日后在局官方网站上发布。
4.组织考察
由龙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5.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按议事规则集体研究确定人选。
6.办理聘任手续
确定为龙华区中心医院总会计师人选的,征求区纪委廉政审核意见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公开招聘期间,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龙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755-23336313。
附件:报名表.xls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