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城建科(物业办)、各社区工作站、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管理微信投票规则(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管理微信投票规则(试行)》的通知.pdf
龙华新区物业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28日
(联系人:张宇翔,联系方式:23336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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