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详情见附件。
附件: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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