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常见问题

申请文化产业专项资金需要准备哪些书面材料?

[我要收藏]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0日    来源: 365bet线上注册

  一、申请资助项目需提供的必备材料:

  (一)《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二)申请报告(报告中要体现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规模、企业经营状况、发展前景报告及申请事由);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与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七)本年度上个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盖公章);

  (八)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九)市、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十)区文产办要求提供的其它说明资料。

  二、申请以下资助项目需补充材料:

  (一)房租补贴需提供:

  1.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2.已付房租发票和银行付款单复印件(验原件);

  (二)文博会分会场与专项活动点补贴需提供:

  1.分会场或专项活动点策划方案与预算;

  2.分会场或专项活动点所涉及的各类相关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3.分会场或专项活动点所涉及的各类付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4.文博会分会场或专项活动点认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重要展会参展补贴需提供:

  1.会展影响力和规模的相关证明材料;

  2.参展所涉及的各类付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区原创舞台剧演出补贴需提供商业演出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五)配套资助需提供:

  1.国家、省、市计划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复印件(验原件);2.国家、省、市经费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六)奖励资助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内容纠错]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