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环保水政执法年”为契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开展10次以上的联合执法或专项执法行动,每季度至少曝光一批环保水政违法企业,有力震慑环境违法犯罪。
组织开展辖区工业污染源环保规范化评估,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加强环保巡查力度,落实环保专项执法措施,督促企业环保守法经营,对不符合规范化要求的污染源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或引导措施,实现辖区工业污染源整改一批、优化升级一批、淘汰关停一批,力争淘汰“三高”企业40家。加强工业锅炉和VOCs企业废气治理,坚决拆除或改造现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积极推进建立跨部门大气质量提升联动机制,实现齐抓共管,进一步落实大气质量提升任务。
开展覆盖河道清拆工作,对不满足防洪设计标准的35处河道暗涵分阶段、有重点地组织拆除,恢复河道明渠化、敞开化的原貌。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严格实施中午和夜间施工噪声排放许可制度,严厉查处施工噪声扰民行为,中高考期间开展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