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答复如下:
本事项可以现场办理也可以网上办理。
现场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街道计生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更正的,退回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邮寄费用自付)、自行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领取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居民生育服务专窗网页(网址:http://syfw.gdwst.gov.cn),点击“马上登录”注册账号并登录系统;选择要办理的事项并点击“网上申办”填写申请表单,拍摄并上传办事材料照片,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
2.申办:办事人填写申请信息,上传办事所需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3.受理:受理机构负责核验办事人的申请信息和电子证明材料,核验完成后,提交给申请人户籍地核实。
4.核实:户籍地所在街道卫计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5.领证:核实结果为通过,办事人携带办事材料原件前往申请人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