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需要提交的材料: 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已怀孕的提供有关怀孕证明材料(含母子保健手册); 4、领证人小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5、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6、如有特殊情况的还需提供特殊材料:(1)政策内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提供再生育证(准生证)和再生育审批表或其他合法再生育的证明材料;(2)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证明。
申请人填写“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并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