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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土地监察局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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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主要职责
办公室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宣传和行政后勤等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劳动工作、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党务、纪检监察及工青妇、计划生育、机关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对本局各项业务工作进行政务督办和指导。组织编制年度部门预算;负责财务、经济合同、国有资产等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接受有关财政财务检查及审计工作。

法制科 查处辖区内规划违法行为和土地违法行为案件;负责辖区规划土地监察执法行为的法律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处理;负责规划土地监察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及合同审查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执法检查科 对辖区规划违法行为和土地违法行为开展重点巡查和机动巡查,督促辖区内街道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开展日常巡查等工作;指挥、调度辖区内街道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交叉检查;组织辖区内街道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开展跨街道执法行动;协调和执行辖区内违法用地清理和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工作。
卫片监察科 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辖区内街道规划土地监察工作;落实卫星遥感监测图片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查违工作共同责任考核和执法监察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科 组织开展辖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审批及批后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上临时用地、临时建筑审批及批后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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