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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促进局
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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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 主要职能
    企业服务中心(投资推广中心)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发展各类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相关部门起草全区有关发展经济和服务企业的实施办法。

    (二)协调联系行业协会、相关部门及其他机构,推进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方面、多层次的服务体系建设。

    (三)建立热线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并反映企业的需求;负责受理民营、外资企业投诉,组织、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处理投诉问题。

    (四)为投资者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协助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建立政府与辖区企业的对话沟通渠道,为辖区企业提供多层次的服务体系。

    (五)实施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建立上市后备企业信息库,牵头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并提供上市过程中的协调服务。

    (六)密切与国内外投资者及各类工商组织机构的联系合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全区综合性、专项性招商活动,推介区投资环境与优秀企业,为境内外客商来区投资提供服务;组织各种形式的行业会展、联络互访、投资考察、招商洽谈等活动,并跟踪落实。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商引资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统筹协调、指导全区的招商引资工作。

    (八)根据市、区综合性产业政策、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组织拟定招商引资的规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部门拟定年度招商引资计划和项目。

    (九)制定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和奖励制度,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部门、各街道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十)跟踪和服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十一)制定全区年度海外推介计划,联系国内外投资者及各类工商组织机构,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境内外投资推广活动。

    (十二)搜集整理及统计上报全区招商引资信息,为投资者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十三)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动植物检验检测中心

    (一)负责农产品的检验工作,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和进入销售加工场所的种植业产品、水产品进行抽检。

    (二)承担农业生产环境和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控,负责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质检人员的技术培训,指导和监督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测工作。

    (三)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区动物疫病监测调查、诊断、控制、扑灭工作。

    (五)管理全区动物防疫监督证章标志,承担动物养殖场或家畜、家禽批发市场的动物检疫。

    (六)负责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等的检测工作。

    (七)承担其它有关检测工作。

    (八)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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