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卡有普通卡和月租卡两种供办卡人选择,两种租赁卡均支持在龙华区、福田区、南山区、龙岗区东部、坪山区租赁公共自行车)
办卡人年龄在16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提供办卡人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护照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如实填写开卡业务申请单(三联单),并签字确认;
普通卡:元押金、15元工本费和100元消费充值;
月租卡:元押金、15元工本费、一年的月租费120元(10元/月)。
如何办理租赁卡换卡、遗失、补办手续,方法如下:
1. 换卡:①非人为原因造成租赁卡不能使用的,在其无借车行为时,到卡务部核实后免费更换。有借车行为,先还车,再免费更换。
②如租赁卡有人为损坏(卡折叠、断裂、涂鸦、张贴异物、卡面刻划模糊、破损或湿水等)不能使用的, 需支付15元的工本费,再办理换卡手续。
2. 遗失:①租赁卡遗失后立即致电28402222或28744488,工作人员核对办卡人相关信息后,对卡进行挂失。
②如租赁卡在挂失期间找回,可拨打28402222或28744488,工作人员核对办卡人相关信息后,解除挂失。
3. 补办:①原借车人办理挂失手续后,到卡务部填写补卡凭证;
②缴纳15元工本费;
③补办新卡后,原卡上的信息及余额自动转移到新卡账户上。
如何办理退卡手续,方法如下:
1. 持本人租赁卡、开卡业务申请表红联(客户联)、本人银行账号及与申请时一致的有效证件到卡务部办理退卡。
2. 办卡三个月后方可退卡,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后收回租赁卡,如交易记录正常,在10个工作日内将押金、未使用的月租费及卡上实际充值余额退还至退卡人银行账户。月租卡使用未超过三个月按10元/月收取三个月月租费。
3. 退卡时工本费不予退回。
如何办理损坏、遗失赔偿
1. 因使用不当,自行车车架和车轮发生断裂或扭曲变形等,用户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车辆损坏赔偿金最高不超过 200元/辆。
2. 用户在借车过程中因租赁卡丢失导致自行车丢失,将按每车300元进行赔偿,如拒不赔偿者本公司将其拉入系统黑名单,从此不能办理本公司租赁卡,并 移交公安机关备案处理。
如何办理月租卡续期手续:
1.月租费使用租期临近时,可交齐相应月租费续期,续期可选择续一年或两年。
借车收费标准:
普通卡:刷卡借车成功3分钟后开始计费,首小时0.5元,第二小时起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月租卡:月租10元/月, 月租卡使用不限次数,每次使用不得超过两小时,超时按0.5元/小时收费,超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借车流程
1. 检查车辆刹车、车胎、车锁等完好无损;
2. 手持租赁卡在锁柱刷卡区刷卡,语音提示“永久提醒请取车”,锁柱LED屏第一行显示的4位数字为自行车密码锁密码,第二行显示的数字为租赁卡卡内余额 (借还车时请确 认余额及扣费是否正确);
3. 电子锁打开,将自行车向后拉出,借车成功。
还车流程
1. 请将自行车锁耳缓慢插入锁扣部位;
2. 听到锁柱语音提示“请刷卡”,手持租赁卡在锁柱刷卡区刷卡,听到锁柱语音提示“永久欢迎您下次使用”后,即还车成功;
3. 还车后检查自行车是否完全被锁上,避免操作不当引起的继续扣费或自行车丢失的情况。
借还车流程图:
无法借车处理办法
1. 刷卡太快或未在刷卡区内刷卡。请在刷卡区内刷卡,待语音提示“永久提醒请取车”后再取车;
2. 锁柱上车未停好。调整自行车位置,往前轻推,刷卡取车;
3. 该卡已借出公共自行车,但未还车。请还好车后,再借车;
4. 借车时听到语音提示有故障,请换桩借车;
5. 借车刷卡时,未有语音提示或指示灯未亮,可换桩刷卡。若还未成功借车,请携带有效证件到卡务部换卡;
6. 卡内余额不足。请充值后再借车。
无法还车处理办法
1. 无人值守期间,若目标网点无车位还车,请到就近网点还车。
2. 还车时车推不进去,可致电28402222或28744488客服指导解决。
3. 还车时系统无任何锁车动作,可换桩还车,也可拨打28402222或 28744488热线,维护人员将到现场解决。
温馨提示:
1. 租赁卡只限制于申请人本人使用,不得外借;
2. 借车人在办理租赁卡时应向工作人员充分了解车辆性能及使用方法等,自行车骑行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小心骑驶,如骑行过程中发生人 身伤害,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 借车前请自我检查车辆及刹车、车胎、车锁等有无损坏,如有损坏请勿借用,一旦借出即视为合格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自行承担;
4. 为保障借车人的人身安全,借车人身体状况不适或患有以下疾病:心脏病、高血压、暂时性晕眩、视力障碍、听觉障碍、残疾等,应停止使用公共自行车,如有违反后果自行承担;
5. 还车时要将车稍微提起扶正后推入车桩,再刷卡待语音提示后,将卡收回;
6. 借、还车需刷卡。还车未刷卡可能会造成租赁卡暂停使用,第二次无法正常借车;
7. 办理月租卡的当月不收取月租费,办卡次月开始每月1日为月结日,扣取本月月租费用;
8. 办理月租卡本公司系统会免费预充值10元,用于超时使用扣费,不能用作月租,也不予退还现金,建议根据自己使用情况预充值一定超时消费金额(建议充值 50元)。卡内充值金额不能用作月租,退卡时可以按照卡内实际充值余额退还用户。
9. 租赁卡内余额不足,则无法借用车辆;
10. 申请办理租赁卡并签字后,即表明您自愿成为本公司的会员,并愿意接受我公司提供的信息资料(短信、信件、邮件等形式)。公共自行车服务项目是一项投入较高,但社会公益价值巨大的项目为弥补巨大投入和运营支出,本公司可能会在相关设施上投放广告,敬请谅解;
11. 借车人办理完租赁卡开卡业务手续,则视为已完全理解上述条款和相关事项,同意并遵照执行,违者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