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单位
受理事项
受理地点
咨询电话
区住房和建设局
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公租房租金收取、退租手续。
龙华区清湖社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国鸿大厦3栋120A
23336587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受理 。
龙华区清湖社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23332019、233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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