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同申请人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A4纸复印件1份,核查原件;
2、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供户籍迁移证等证明材料。就读全日制学校的,还需提供有效的学籍证明。A4纸复印件各1份,核查原件;
3、收养过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A4纸复印件1份,核查原件;
4、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3年以下的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提供学历、职称的认证文件。A4纸复印件1份,核查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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